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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柠檬酸生产企业(第三批)的公告[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9号--秦皇岛金柠檬生物化学有限公司等柠檬酸生产企业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发布日期:2005年3月16日 实施日期:2005年3月16日)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柠檬酸生产企业(第三批)的公告
(环函[2003]274号)


  根据我局和原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发布的《禁止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生产、出口柠檬酸产品》公告(二○○二年第92号)第二条的规定,经企业申请和湖北省、云南省环境保护局验收,柠檬酸生产企业武汉双凤柠檬酸有限公司和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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