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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2007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2007年第一次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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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记账式(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07年1月31日支付2007年第一次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917”,证券简称为“国债917”),是2001年7月发行的20年期记账式国债,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票面利率为4.26%,每百元面值国债每半年可获利息2.13元。

  二、本所从1月24日起至1月31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月3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月31日以除息价复牌交易,并仅在当日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917",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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