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310号)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增资扩股的方案,即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亿元,增资后你公司注册资本由81224.57万元增至221224.57万元。
二、批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以下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1.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2200
2.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3.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 26100
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3000
三、你公司应按照《
关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1]146号)的有关规定,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你公司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换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