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20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人事部《“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七日
“十一五” 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
(人 事 部)
为全面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中发〔2006〕21号),结合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出、按需施教、科学管理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全面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
(二)总体要求
1、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实现“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公务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本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2、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把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和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提高公务员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心理调适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