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气候变化研究和应对气候变化,放在当前及后一个时期气象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我国正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关键时期。气候变化已日益成为影响我国粮食安全、能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问题。各级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气候变化,充分利用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加强和推动气候变化的监测、预估、影响和对策研究,认真组织气候变化监测、分析、预估、评价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撑。
(二)努力发挥气象工作在生态环境保护、为城市发展服务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利用卫星遥感等多种观测手段,加强生态环境的气象监测和评估工作。利用气象信息,科学调整草场畜牧承载力标准,逐步减缓放牧强度,恢复草地生态功能。密切监视天气、气候的变化。加强森林灾害的预测与防控。加强为城市发展的气象服务,促进城市发展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提高城市生态质量,确保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大力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高度重视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加快构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系统。各级气象部门要继续推动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监测、调查和影响评估的能力建设,增强对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沙尘暴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以气象警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息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快建设依托气象业务系统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努力为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做出新贡献。
(四)进一步推动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各级气象部门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做好气候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对重点地区进行区域高分辨率普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为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要按照建立统一协调的指挥和作业体系、建设性能优良的设备设施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地及其上游地区,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人工增雨作业的科技水平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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