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抓好农村食品市场整顿的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安定、认真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高度,以“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好农村商品市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7年2月至4月中旬),主要开展四项工作。
一是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严厉打击农村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无证无照经营的不法行为。
二是举行“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宣传周活动。3月11日至3月18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3月31日以前,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将前一阶段工作材料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三是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制度。重点是在农村食品市场中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制度、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等,提高管理水平。
四是开展督查督导工作。4月中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组织由司局级领导带队的4-5个督查组(邀请中央一级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深入到有关省、区对“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工作情况进行初步督查,推动工作的全面深入。
(二)第二阶段(2007年4月下旬至7月下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有针对地开展食品和农资商品定向监测活动。各省级工商局在“六一”前后以儿童食品为重点统一开展农村食品定向监测活动。定向监测的重点是诚信程度较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农民群众投诉多的经营者经营的产品。要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二是开展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活动,引领科学消费、节约消费、文明消费。推广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的典型经验,通过这些联系点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农村市场商品质量。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在农村食品经营中引入连锁经营、代理专卖、物流配送等营销方式,探索使用电子商务等现代手段,节约交易成本,推动农村市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