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格食品质量管理,加强对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监管。一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健全完善食品市场准入体系,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二是严格食品质量监测,按照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和工商机关抽检的办法,健全完善食品质量监测体系。三是严格食品退市的监管,健全完善对不合格食品实施行政强制退市和经营者主动退市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确保不合格食品规范及时退市。
(五)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作用,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各地要按照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要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加大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并运用信息网络、现代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提高基层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要加强对基层特别是偏远农村、山区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指导,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改善基层监管条件,加大基层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干部素质,促进基层工商所农村市场监管水平上新台阶。
(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制售不合格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经销病死畜禽肉制品等行为,打击利用农村作掩护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打击以“送货下乡”之名,游乡串村向农民兜售各种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要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要加强节日及农忙季节的农村市场巡查和应急值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食品安全快速预警和反应体系,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予以处置,以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农村市场安全有序。
(八)积极构建农村市场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一是强化立法立规工作,努力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法制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健全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业参与为主要内容的市场安全监管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对食品批发商的监督管理,把住食品进货关。四是积极探索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经营主体分类监管。五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扩大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的覆盖面,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