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食药监电[200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为认真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相关部门,对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酒类、肉类、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糕点、调味品等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查此类食品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认真落实《
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国家局督办的食品安全事项,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三、切实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热情受理群众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有关案件并追踪受理结果,对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督办。
四、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披露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和消费。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