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7〕6号)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2007年1月18日至19日,我局组织检查组,对你公司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附件: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首次临界前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检查对象: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日期:2007年1月18日至19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二)《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及相关导则;
(三)《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
二、检查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人员名单见附表一)于2007年1月18日至19日对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次换料大修后反应堆首次临界条件的满足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组听取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DNMC)关于岭澳核电厂二号机组第四循环运行情况、本次大修总体实施情况、辐射防护、在役检查以及核安全相关专题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现场巡视、现场见证、人员访谈、文件检查等方式对重要核安全相关情况进行了检查。DNMC参与检查活动的人员名单见附表二。
三、检查结果及要求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本次大修的进展比较顺利。到目前为止本次换料大修中主要的预防性维修、修改、定期试验、在役检查等项目均基本按计划完成,人员的辐射剂量控制在限制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