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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

  二、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带动职业培训整体发展。继续以贯彻实施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为重点,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校企合作制度,推广现代企业学徒制度,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城镇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带动职业培训整体发展,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实现新增技师和高级技师32万人。积极开展技能评价服务,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强化鉴定机构质量管理。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同时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和院校,建立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进“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三、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2005] 38号),加快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重点推进扩大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用于促进就业的试点工作,同时研究做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完善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和办法,加快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为扩面重点,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注重解决农民工参加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大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同时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07年底,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95亿人、1.7亿人、1.125亿人、1.12亿人、7000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2800万人和3600万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巩固确保发放的成果。抓紧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条例,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2007年,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5660亿元、1835亿元、353亿元、136亿元和66亿元。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将更多的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力争到2007年底,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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