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创建和谐校园,切实保障和促进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就做好2007年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当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的力度,指导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或明确专(兼)职负责人,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争取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国广大学校基本制订安全预案,覆盖学校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工作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三、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明确创建和谐校园的具体目标要求,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园文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确保校园安全、卫生,建设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通过创建活动,形成一批先进地区和先进学校。我部将适时召开创建和谐校园活动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和宣传创建和谐校园先进学校的典型经验。
四、继续抓好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在2006年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地区使用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上下学问题,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年内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密切配合,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的意见或办法。
五、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继续贯彻落实《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深入学习德阳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尤其要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校长或教师自身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心理问题,注意化解个别师生间和学生间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发伤害事故。通过一年的努力,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