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更新造林和森林采伐的工艺设计应充分考虑下列条件:
(1)在溪流、水体、沼泽、冲积沟、受保护的山脊或廊道等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应设置一定宽度的缓冲带(区)。
(2)尽量减少用于作业的林道、楞场和集材道。
(3)适当增加小流域、沟系、山体的景观异质性,特别是不同年龄、不同群落的森林合理配置,为野生动植物提供多样的栖息环境,为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提供有利条件。
(4)合理设置作业区域和作业面积,保证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所需的生态单元和生物通道。
(5)合理确定造林与采伐方式,确保生态景观敏感区域不受严重影响。
(6)优先安排受灾林木、工业原料林、人工林的采伐和造林更新。
25、根据森林经营任务和种子园、母树林、苗圃和采穗圃状况,测算种子、苗木的实际需求和供应能力,规划安排种苗生产任务。应创造条件建立以乡土树种为主的良种繁育基地,提倡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
八、非木质资源经营与森林游憩规划
26、非木质资源经营规划应以现有成熟技术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规划利用方式、强度、产品种类和规模。在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资源的同时,积极发展非木质资源的人工定向培育。
27、森林游憩规划可按照功能区或旅游地类型进行,充分利用林区多种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开展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托的游憩活动。规划应因地制宜地确定环境容量和开发规模,科学设计景区、景点和游憩项目。
九、森林健康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28、森林防火规划应重点区划森林火险等级,制定森林防火布控与应急预案,规划森林扑火队伍、装备和基础设施等。
29、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规划应与营造林措施紧密结合,以营造林防控为主,辅以必要的生物防治和抗性育种等措施。重点规划预测预报系统与监测预警体系,防治检疫站点与检疫体系,制定林业有害生物和疫源疫病防控预案等。
30、林地生产力维护措施应贯穿于森林经营的全过程。应充分考虑有利于地力维护的培肥技术、采伐要求、化学制剂应用等保护对策。提倡培育阔叶林和混交林;速生丰产林应考虑轮作、休歇、间作等培育措施;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应在造林、采伐作业时,采取土壤水肥保持措施。
31、森林集水区经营管理规划应科学规划集水区的类型和等级,分区确定森林经营策略,将采伐、造林、修路等森林经营活动导致的水土流失降到最小。
(1)邻接多年性河流、间歇性河流或湖泊、池塘、水库、沼泽等水体的条形地带,应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的要求划出缓冲带。
(2)坡度大、土层薄,以及山脊、湿地等敏感区域的森林,应按照公益林的要求进行管理。
32、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应充分考虑生物资源类型、保护对象特点、制约因素及影响程度、法律法规与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