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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财会部关于印发《1995年二八成数分保细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再保险部财会部关于印发《1995年
二八成数分保细则(试行)》的通知
(保再[1995]第2号)


  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全保会议精神,在本系统内部实施再保险管理,现将桂林再保险培训班讨论通过的《1995年二八成数分保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立即照此培训干部和组织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成数分保细则要求的时间,结合当前整个系统机构庞大现状,决定第一期账单以各分公司上报给总公司计划部第一季度保费和赔款数字的80%为基数,按20%的比例数做账单并于4月中旬上划总公司再保部,然后再将按成数分保细则汇总的保费和赔款数字的20%数与已上划数的差额做账单(多退少补)。第二期账单按成数分保细则限定的时间做账和划款。
  二、为便于核算管理,请各分公司按细则规定的账务绫虎条例执行。对账单及各种报表统一规格,具体样本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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