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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人事部颁发《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6.2掌握一般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能正确选用材料,合理解决一般构造与连接;能判断各种材料的优劣,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7.1了解基本建设费用的组成;能编制一般土建工程概预算;了解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土建工程部分分项单价;能估算一般建筑工程的单方造价;熟悉建筑面积的计算原则。
  7.2了解常用建筑结构类型的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的基本知识;了解砌体工程、混凝土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的材料质量要求、施工要求及施工质量标准。
  7.3了解我国基本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程序,设计程序,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与深度;熟悉设计合同内容,建筑设计收费标准,勘察设计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了解工程招标投标及建筑工程监理有关规定。
  7.4了解注册建筑师的义务、权力与责任;了解国际较通行的建设程序及相关业务知识。
  八、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
  着重检验应试者的规划设计构思能力的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包括: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结构选型、设备用房及管道系统等,并符合法规规范,不着重于绘画技巧。
  九、场地设计(作图题)
  着重检验应试者的规划设计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试题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决,包括:场地布置、竖向设计、道路、广场、停车场、管道综合、绿化布置等,并符合法规规范,不着重于绘画技巧。
  注:
  1第一至七部分为单选题,每科合格为75分。
  2第八、九部分为作图题。第八部分评分为‘合格’或‘不合格’,第九部分合格分为75分。
  3九个部分全部合格,才为考试通过。
  1995年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各科目考试题型与时间表(略)

  附件二: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核认定条件的规定

  一、考核认定范围及条件
  具有高级建筑师职称,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的人员,通过学习有关法规和教材,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考核认定,可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1.学历和职业年限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970(含70年)年以前建筑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工民建(或相近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2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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