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印发《1995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通知
(1994年11月8日)
为贯彻国家教委教基[1994]15号文件精神,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大纲确定考试范围、修订考试说明、作为命题依据。
现将《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印发给你们,请按此指导高中毕业生复习。
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范围
199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英语、俄语、日语科范围是1990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和1994年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教学大纲(修订本)》的调整意见(教基[1994]15号)。其中:
数学科:对文科考生“反三角函数和三角方程”,“参数方程和极坐标”不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