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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对西南政法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三)计划内统分专科生700-900元/生、年
  其中:1.学杂费 500-700元/生、年
  2.住宿费200元/生、年
  (四)毕业生分配费
  1.国家任务招生计划的毕业生,被“三资”企业接收的收取培养补偿费4O00元;被经营单位接收的收取培养费2000—3000元。
  2.定向生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回原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收培养费3000元,并补交全部学杂费;委培生因特殊情况,经批准不回原委托地区或单位工作的,收取违约金2000元。
  3.毕业生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会上已签定协议书或已有单位公函接收的毕业生,要求改变的,在计划下达之前收取重新协调计划费2O00元,在计划下达后收取重新协调费3000元。要求多次变更的,按本条收费标准,多次收费。
  4.凡属生源地需要,流向不合理的毕业生收取计划协调费2000—3000元。优等生和国家重点保证单位指令性计划,以及支边职工子女按政策分配到父母原籍所在地的毕业生免交。
  5.受过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毕业生,若单位点名要人,收取计划协调费1000元
  6.符合国家规定申请自费出国出境留学的毕业生,准予出境的,收取全部培养费(委培、自费生除外)
  五、计划外办班收费
  (一)自考生的收费
  1.学费 500—700元/生、期
  2.住宿费
  (1)自带卧具的,225元/生、期(每月每生 45无人)
  (2)公寓,350元/生、期(每生每月70元)
  (二)短训班学员收费
  1.学费
  (l)文科 200-300元/生、月
  (2)理科250-350元/生、月
  2.住宿费比照自考生标准收取。
  3.实验费
  (1)刑事照相、文检、痕迹、现场勘查四项实验共收费160元/生。
  (2)刑事照相、文检、痕迹三项实验共收费140元/生。
  (3)刑事照相、痕迹两项实验收费 120元/生。
  (4)文检一项实验收费60元/生。
  (三)专业证书班比照短训班收费标准收费。
  (四)学历班收费
  1.学费
  (1)文科 2000-3000元/生、年
  (2)理科 2500-3500元/生、年
  2.住宿费比照目考生收费标准收取。
  3.实验费比照短训班收费标准收取。
  六、学生计算机课程上机费
  1.计划内1.2元/生、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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