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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基础课程教材修订会议纪要》的通知

  经过与会代表的讨论和专家的分析,大家取得了共识,并确定了教材修订的原则和意见:(一)要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教民〔1993〕6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基础汉语、阅读与写作、数学、外国语(英语)教学大纲的通知》的要求,作为修订全套教材的指导思想和依据,认真总结这几年在教学中这套教材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并与教学大纲进行对照,贯彻得好的,加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在分析的基础上加以修订。(二)在教材内容和教学要求上,要加强针对性。这套基础课教材,主要供高校民族预科学生学习用,而这些学生来自不同地区,文化程度又不齐。在按教学大纲以中等文化程度学生为主的前提下,也要照顾到文化程度较高学生的教学需要,这就要求有的教材内容要适当加深,有的知识面应拓宽,做到深浅适度,适应多数院校的教学需要。(三)注意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和民族特色问题。所谓思想性应重点贯彻好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以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来编写、修订教材;科学性是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作品、处理教材编写中的问题,使教材体现学科的科学体系和规律;民族特色主要是根据民族学生的特点,适当选用体现各兄弟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作品和材料,使教材发挥弘扬民族文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的积极作用。(四)在教材的结构上,根据教学的实际和大纲的要求,有的教材要适当调整知识结构,例如《数学》教材中低于普通高中的一部分知识应适当减少,在微积分部分要适当增加有关理论部分;有的教材在体系结构上要注意协调,例如《基础汉语》教材,应突出汉语这个重点,适当删除文学色彩较浓的课文,同时改正语法知识与课文不相应的部分。在篇章结构上要充实、完整,使教材体系更加完善。(五)注意课程关系和教学时间的分配问题。关于课程关系问题,应加强汉语文(包括《基础汉语》和《阅读与写作》两门课程)、数学和英语等工具课程的教学,对于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教民〔1993〕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文科、理工科教学计划的通知》确定的讲座课(包括政治课与部分文化基础课两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可继续进行开设这类课程的试点,条件暂时还不具备的学校仍可因校、因地制宜地开设原已开设的相关课程。但应逐步创造条件,等条件成熟时,再转为开设有关讲座课程。
  在教学时间的分配上,既要从一年制预科(班)实际出发,又要兼顾到两年制预科(班)教学的需要,所以课程门类不能太多,内容要精炼,使教师在教学中能根据学生的文化程度和学习时间的长短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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