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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司法部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1995年6月22日 司发通[1995]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为规范律师资格的审批工作,经司法部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国的律师资格审批工作。副部长张耕同志任该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由部律师司司长、主管副司长、政治部一位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和三名执业律师担任。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司法部领导之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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