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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玉立”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认定“玉立”
商标为驰名商标的通知
(商标[1995]15号)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我局研究,认定浙江玉立电器公司使用在吸排油烟机商品上的“玉立”商标为驰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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