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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小学、初中国防教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失效]

  会议在肯定中小学国防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也指出了目前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一些地区由于一些实际困难以及对国防教育的认识不足,小学、初中国防教育还没有开展起来;学校在实施课堂教学过程中,还存在着教师缺乏国防教育知识及组织教学活动的能力;学生缺少生动直观的学习内容;教育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会上,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山西省、北京市和绍兴市,分别介绍了开展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代表们参观了绍兴市元培中学、师专附中、鲁迅小学等国防教育开展得较好的学校。会议期间,代表们学习、领会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对国防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对今后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讨论。代表们对《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试行)》和国家教委主持编写的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国防教育读本》提出了修改意见。
  会议决定,明年将颁布新修订的《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确定《国防教育读本》为我国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的补充教材。
  会议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应以党的十四大精神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认真贯彻落实《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把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真正纳入学校教育的总体系,做到统一协调,注重实效,突出特色,长期坚持,使这项教育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对中小学生进行国防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抓住当前发展国防教育工作的有利时机,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总结试点的经验,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注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尽量增加经费投入,努力为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2.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的实施细则,对国防教育实施制度化、法规化管理,防止国防教育与其他教育内容雷同、替代的庸俗化现象以及工作上的随意性和短期行为;要把国防教育列入督导范围,定期考察评估。
  3.积极争取地方党、政、军领导和社会的支持,及时做好宣传、汇报工作,动员各级政府、军事等部门,切实担负起支持、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的责任;主动与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逐步形成一个大家都来关心、支持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社会环境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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