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关于开展GSM数字移动
电话机进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司[199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
为满足社会对数字移动通信业务的需求,我国将加快建设GSM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为保证国家通信网全程全网的通信质量,维护户的合法权益,我部决定从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对接入我国GSM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使用的移动电话机实行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制度。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具体负责输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的进网审批管理和核发进网许可证及进网标志事宜。
二、GSM数字移动电话机在我国GSM数字移动通信网使用,必须要经过我部审查批准。审批的主要条件是:
1、生产厂家首先要提交申请进网产品在GSM MOU 组织认可的型号认证中心检测合格的认证证书。
2、该产品须通过邮电部移动通信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其主要指标的进网检测。
3、生产厂家应提供该产品在我国现已开通GSM网的通信企业试用的报告。
符合以上要求后,我部方可批准该型号的GSM移动电话机进入我国GSM网使用,并颁发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
三、对从国外批量进口的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在我部已批准该型号进网的基础上按批量检测、批量审批的办法颁发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
四、考虑到我国一些通信企业在此之前已购进一定数量的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为保证我国GSM 数字移动通信网的运行质量,各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所属单位已购进的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进行统计并于今年四月中旬将统计结果报送我司并向我司办理一次性进网使用批文和进网标志。
五、各通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邮电部的统一规定,对未经邮电部审查批准、无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的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一律不得销售和进网使用。对已批准进网使用的GSM 数字移动电话机,各邮电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部门要负责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