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会部再保险部关于印发《系统内部成数分保账务处理办法》的通知

  借:分保费支出
  借:摊回分保赔款(现金赔款部分)
  贷:摊回分保费用──分保手续费收入
  贷:摊回分保赔款(全部已决赔款)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分保账款
  分入方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分保赔款支出(全部已决赔款)
  借:分保费用支出──分保手续费支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分保账款
  贷:分保费收入
  贷:分保赔款支出(现金赔款部分)
  (二)当分入方为付款方时,分出方账务处理如下:
  借:分保费支出
  借:摊回分保赔款(现金赔款部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分保赔款(全部已决赔款)
  贷:摊回分保费用──分保手续费收入
  分入方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分保赔款支(全部已决赔款)
  借:分保费用支出──分保手续费支出
  贷:分保费收入
  贷:分保赔款支出(现金赔款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分保账款
  三、会计年度结束时,分出方按全部未决赔款的80%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此时,分出方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未决赔款准备金
  提存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于次年末转回,账务处理如下:
  借:未决赔款准备金
  贷: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分出方在估算未决赔款时,应在分保账单中反映分入人所承担的份额,但不能根据分入人所承担的未决赠款进行资金结算。
  四、会计年度结束后,如发生盈余手续费,则分出方应按《细则》规定编制账单,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分保账款
  贷:摊回分保费用──分保盈余手续费收入
  分入方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分保费用支出──分保盈余手续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分保账款
  五、会计年度终了,分出人按分出保费后的自留保费的50%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同时转回上年提存数。
  六、由于是系统内部分保,故分出仍按直接业务保费收入计缴营业税及附加。

                                                         1995年6月15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