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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在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加强改制工作的通知

  4、进行清产核资。组建清产核资小组,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提出清产核资报告。
  5、聘请中介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出资验证、财务审计、业务预测、法律认证等工作。
  6、拟订公司重组报告。内容包括:公司资产折股、股权设置、股权结构、股权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企业分立或合并的方案;原企业与公司的关系及相关问题处理的方案;债权债务处理的方案;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及管理的方案;离退休人员、富余人员处置的方案;公司重组实施计划;募集资金投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地方改制企业的公司重组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审定。中央改制企业的公司重组报告通过其主管部门,报国家体改委审定。公司重组报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家体改委同意后,由企业组织实施。
  7、进行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置工作。按照审定的公司重组报告,办理投入公司资产的移转手续和债权债务的转接手续。
  8、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签发企业改建意见和公司设立意见,办理资产评估确认、投资立项批准等事宜。
  9、起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规则。公司运作管理办法等文件。
  10、与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保险机构协商议定公司员工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等办法。
  11、起草公司改制工作总结报告。
  三、文件准备
  1、申请设立公司应报送的必备文件: 公司设立申请书,股票发行额度批准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发起人会议决议和发起人协议书,公司章程草案,资金运作可行性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书,国有资产评估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原主管部门企业改建意见书,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固定资产投资立项批准书,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中外合资企业改建公司的意见书,重大问题处置、公司设立和进行社会募集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改制工作总结报告。
  2、申请设立公司应报送的附属文件: 原企业清产核资报告,原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剥离方案的批准文件,原企业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公司改制总体方案及公司重组报告,国有股权折股及管理方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及产品销售办法,资产处置及固定资产投资办法,聘请管理人员及招用员工办法,工资、奖定及其他福利分配办法,财务管理及财务监督办法,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草案,公司辖属分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办法,股东会议规则,董事会工作细则,监事会工作细则,公司下届管理机构工作规则,公司分税金、公益金及其他提留基金的管理办法,公司员工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办法、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察报告,诚信义务守则,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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