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税收工作开展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保证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本单位的团结和稳定,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
搞好基层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解决自身矛盾和领导本单位全面建设的能力。要加强“一班人”的思想作风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员教育,严格组织生活,严肃党的纪律,树立正气,反对歪风,使每个党员都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三、在基层建设中领导机关的主要职责
加强基层建设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共同责任。要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把基层建设状况作为检查领导机关工作的主要标志。
(一)树立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思想
县(含县,下同)以上税务机关要将基层建设纳入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领导机关制定政策、下达任务、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领导机关要面向基层,调查了解基层建设情况。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经费和物资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基层,特别是对条件艰苦、地域偏远、经济落后地区的基层单位,要给予更多的重视和帮助。
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配备好基层领导班子,特别是税务所长。要关心爱护基层干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二)实行分级领导,按照职责抓基层
国家税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主要是制定基层建设的政策、制度和规定,提出一个时期基层建设的重点和要求,总结推广有普遍意义的先进典型和经验。
地、市级税务机关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抓好落实,加强对县级税务机关的帮助,搞好对基层的重点指导,解决好基层带倾向性的问题。
县级税务机关处在抓基层的第一线,对基层建设负有直接、重要责任,必须实行面对面的领导。要根据上级部署,统筹安排基层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建设好的做法,做好后进单位的转化工作;尊重和支持基层行使规定的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进行现场指导、上门服务,保证各项工作落实。
领导机关要对抓基层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特别是县税务机关)和个人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