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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金出纳柜员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二章 申报程序和基本条件

  第三条 现金出纳柜员实行柜员制,应由经办行根据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经地、市级行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或计划单列市分行批准。
  第四条 实行现金出纳柜员制的行应具备的条件:
  (一)现金出纳内部管理较好,管理人员素质较高,财会工作达标;   (二)柜台出纳人员,必须有较高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熟悉和掌握现金出纳有关规章制度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从事临柜工作1年以上,点钞速度达到单项三级能手(含三级)以上标准;
  (三)现金出纳柜台必须实行核算电算化,点钞机、复点机、伪钞鉴别仪、捆钞机等出纳机具齐全。同时还应安装监控设备,对出纳柜台进行监控;
  (四)计算机出纳核算软件采用总行统一版本。

第三章 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

  第五条 实行现金出纳柜员制的行,原则应设出纳主管岗、主机管理岗、收款岗、付款岗或收付合一岗。
  第六条 出纳主管岗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行现金出纳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落实出纳工作规章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调配柜员组合,保证业务正常开展;
  (三)设置、更换密码,负责高级别业务操作;
  (四)检查、监督柜员日常现金业务核算,定期或不定期核查柜台尾箱现金,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帐帐、帐款、帐表相符;
  (五)负责出纳柜台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异常情况深入分析,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行领导汇报;
  (六)负责柜员工作量的考核和岗位津贴的计提、分配;
  (七)负责对辖属出纳机构的业务检查、指导,搞好出纳业务综合分析,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条 主机管理岗职责:
  (一)负责启动和关闭计算机出纳核算系统;
  (二)掌握计算机出纳核算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协调各端机的操作,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三)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负责日终结帐,打印各种帐表,并与各专柜、库房和会计部门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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