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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改《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1996)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改《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决定
(1996年2月28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的规定,总结几年来旅客国内航空运输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中国民用航空局1985年1月1日制定公布的《
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作全面修改和补充,要点如下:
一、
规章名称改为《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
二、
在总则中增写有关规章中出现的专有名词定义的规定。
三、
将原规则第二章旅客运输修改成若干章,就旅客运输的各有关事项作出更具体明确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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