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1996年修改和增减几种公安统计报表的通知
(1995年11月28日 公通字(199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地公安机关对现行公安统计报表提出的意见,经研究,决定从1996年1月1日起修改和增减以下几种公安统计报表:
一、修改《公民来信来访统计年报表》(公业19表)、《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季报表》(公业27表)和《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季报表》(公业28表)。
二、修改《公安机关人员基本情况统计年报表》(公政1表)和《公安机关机构统计年报表》(公政3表)。
三、将《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机构人员统计年报表》(公政7表)改为《经济系统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机构人员统计年报表》和《文化系统列管单位和保卫组织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分别为公政7表和公政8表。
四、将《公安院校情况统计年报表》(公政8表)和《在职干警教育培训统计年报表》(公政9表)合并为《警察教育培训情况统计年报表》,表号为公政9表。
五、将一次性的《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情况统计年报表(行政)》和《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情况统计年报表(专业技术)》(原为公—49表及其附表,曾编号为公政15表及其附表)修改后纳入公安政工统计报表序列,表号为公政10表1表和公政10表2表。
六、取消《公安宣传发稿统计半年报表》(公政14表)。
以上修改和制发的统计报表表式附后。按新修订的公业19表和公政1表、3表、7表、8表、9表填报1995年度的统计数。其他各项现行公安统计报表制度不变,请按时填报。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随时报部。
另附《现行定期公安统计报表目录》,供参考。
附件:
现行定期公安统计报表目录
一、公安业务统计报表
编号 名称
公业1表 公安工作几项主要统计指标快报
公业1表附表 专项斗争(集中行动)统计专报
公业2表 看守所收押、处理案犯统计月报表
公业3表 反革命案件统计月报表
公业3表附表 反革命案件作案成员统计季报表
公业4表 刑事案件统计月报表
公业4表附表 刑事案件统计月报表(附表)
公业5表 刑事案件作案成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6表 火灾统计月报表
公业7表 三种治安灾害事故统计月报表
公业8表 交通事故统计月报表
公业8表附表1 交通事故死亡情况分析表
公业8表附表2 处理道路交通违章情况统计月报表
公业9表 治安案件统计月报表
公业10表 治安保卫委员会统计年报表
公业11表 重点人口统计年报表
公业12表 治安耳目统计年报表
公业13表 治安拘留人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14表 在华外国人管理统计年报表
公业15表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16表 旅店等行业情况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17表 刑事特情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18表 劳动教养人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19表 公司来信来访统计年报表(一)(二)
公业20表 边境管理统计月报表(一)(二)(三)
公业21表 预审案犯统计月报表
公业21表附表 预审案犯分类统计月报表
公业22表 少年收容教养人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23表 收容审查统计月报表
公业24表 边防检查综合统计月报表
公业25表 入境外国人情况分类统计月报表
公业26表 (边防部门)发现处理违法犯罪人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27表 公安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季报表
公业28表 公安行政诉讼案件统计季报表
公业29表 被拐卖妇女儿童情况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29表附表 被拐卖妇女、儿童去向、原籍情况统计年报表
公业30表 制发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31表 公安档案工作统计年报表
公业32表 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统计月报表
公业33表 毒品违法犯罪作案成员统计月报表
公业34表 登记在册吸食、注射毒品及其戒毒情况统计半年报表
公业36表 群众性械斗事件和哄抢案件统计季报表
公业37表 看守所监控技术效果统计季报表
公业38表 集会游行示威情况统计季报表
公业38表附表 集会游行示威原因统计季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