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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山东省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5]7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的请示》(鲁政发[1994]19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栖霞县,设立栖霞市(县级),以原栖霞县的行政区域为栖霞市的行政区域。
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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