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对武汉市琴台信用社杨贵生非法办理存、
贷款业务如何处理的答复
(1995年10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
你行武银发[1995]252号《关于对武汉市琴台信用社杨贵生非法办理存、贷款业务如何处理的紧急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行请示中所述情况,武汉市琴台信用社以及茂名国债、大成信用社等单位和个人所从事的金融业务严重违反了《
借款合同条例》、《
储蓄管理条例》、《
利率管理暂行规定》等金融法规、规章,属于非法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对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