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大执法监察工作的力度
1996年的执法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总局“一个中心,两个转移”的工作方针,加大执法监察的力度。执法监察的重点是:加强对违反税法和征管法、干扰新税制运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以及税务系统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同时还要加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进行检查,以维护集中统一,保证政令畅通。
三、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
1996年度廉政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要加强已有制度的落实执行工作。一是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加强检查,二是对落实搞的好的要加强推广。此外,结合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总局将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
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1996年要把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全部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要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税务干部学好邓小平同志关于反腐败工作的论述,对全体税务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二是进行普法宣传,提高税务干部的遵纪守法观念;三是开展纪律教育,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人风吹草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十五条)的宣传工作。
四、继续推动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1996年税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点为: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通过对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同时,表彰一批先进纪检监察集体和个人,通过表彰,调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继续贯彻执行总局下发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几个问题的规定》[1995]169号文件精神,加快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的恢复和人员的配备。同时加强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的建设。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建设。要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法规条例建设,使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为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要加强纪检监督干部的“基本功建设”,继续在扬州培训中心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还将对各省市国税局的纪检组长分批进行培训。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
199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