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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年终决算实施办法

  三、决算说明书:决算说明书是对决算报表的文字说明。分为决算说明书和财务决算说明书两部分。
  (一)决算说明书是对本年度年终决算的总体说明,其内容应包括:
  1.办理年终决算中不能以数字说明的情况或问题;
  2.本年度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3.对全行的资产、负债、经营状况及资金流向等的分析。
  (二)财务决算说明书是对本年度财务状况的说明,其内容应包括:
  1.本期财务收支及盈亏情况的说明;
  2.对影响本期或下期财务收支情况的重要事项的说明及分析;
  3.对本年度财务状况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意见。
  第十五条 严格审查、核对会计决算报表的各项数据。重点审查:
  一、基本报表本身各有关科目之间数据关系应核对相符。
  二、基本报表与基本报表之间数据关系应核对相符。
  三、基本报表与附表之间数据关系应核对相符。
  四、附表与附表之间数据关系应核对相符。
  五、要求轧差反映的共同类科目余额应予轧差反映;要求双方反映的共同类科目余额不能轧差,并保证上下年度衔接。
  第十六条 会计决算报表审查无误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以下机构上报时间由各分行确定。
  第十七条 省级分行全辖汇总的会计决算报表及数据软盘应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总行。

第五章 国家金库的年度决算工作

  第十八条 认真办理中央预算收入的整理与签证工作。年度终了后,各支库库款报解整理期到次年1月10日。各支库将经收处12月31日以前收纳的库款列入当年决算并按预算级次分别编制年度决算,与征收机关对帐签证后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 认真办理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年终签证工作
  一、中央经费限额年度预算的执行,核批、转拨、缴回截止于12月25日,支用截止12月31日。
  二、各分库应督促开户行办理签证,将银行支出数附签证单与当地人民银行清算。
  三、“中央经费限额支出”数与会计科目的核对,应于1月10日前进行。
  四、各分库应根据上划的签证单,汇总编制“中央级行政事业经费限额支出数汇总表”。
  第二十条 认真编制国家金库决算报表。国家金库决算报表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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