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预混料有关进口增值税问题的复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口预混料有关进口增值税问题的复函
(财税字[1995]101号)


中国饲料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口预混料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函收悉。经了解,预混料主要以各种矿物质和维生素组成,属于饲料添加剂性质。鉴于上述情况,经商海关总署,我们意见,预混料不在现行国家规定的对进口饲料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你公司进口的19吨预混料应照章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