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信用卡风险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加强特约商户授权管理
  (一)加强培训商户财务人员及经办信用卡人员,定期检查商户受卡工作,随时培训新上岗的经办人员。编印简明扼要的操作说明,供经办人员使用。
  (二)清理不合规商户。对经常不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受卡,屡纠屡犯、且受卡次数少、影响不大的商户,应及时进行清理,列入不良商户名单。
  (三)积极筹资,采取措施,与商户联合配备自动授权终端机(POS),建立城市授权网络,控制风险。要先配备重点商户,再逐渐展开。对配备POS的商户,要取消止付仪,实行笔笔交易刷卡,实时控制风险。
  (四)对现在仍没有配备POS的特约商户,为了堵塞漏洞,防止损失,发卡行在可能的情况下,可要求特约商户对每笔交易均向收单行信用卡业务部请求查询或授权。收单行信用卡业务部收到特约商户的查询或授权请求后,查验止付名单,如发现该卡已被止付,则须立即告知商户拒绝受理并且将卡没收;如属未被止付,且购物消费金额未超过全行统一的授权限额的,作代授权处理,给出代授权号码,并进行登记,当发现该卡当日或7日内已连续在限额下购物消费3笔(或3笔以上),金额均在授权限额以下,须向发卡行申请授权,告知其连续消费的情况,按发卡行的授权指示进行处理。
  五、严格审核单据
  各级行信用卡业务部须认真审核商户交来的单据,对无持卡人签字,签字有重签、重描迹象,无卡号,超过有效期,无收单行回复的代授权或授权号码且确为已被止付的卡交易,超过限额无授权批准,有分单压印或差额付现等情况的单据,收单行须作退单处理,不得以维护本行特约商户利益为理由,迁就商户和受卡人员的违规行为。
  发卡行对下列单据,可以列明理由,向收单行退单。
  (一)分单压印。对同一持卡人同一天内在同一商户的信用卡购物消费金额均在限额下连号(或人为错号)的签购单,如果商户不能提出合理属实的证明,即认定为分单压印。
  (二)止付卡交易单据。
  (三)从持卡人购物(消费)之日起,超过5个工作日送交收单行(发卡行)的单据,而该持卡人恰为不法分子,进行恶意透支,造成风险。
  确属商户或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的业务单据,收单行须负责向商户追讨,并由特约商户承担损失。
  六、严格信用卡止付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