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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责任会计制度施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卖出资金价格包括计划部门卖给信贷部门的资金(信贷资金贷款)价格及卖给其他部门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价格。

第四章 责任预算的编制

  第十三条 责任预算就是根据各部门的分工情况,将全行的各项效益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从而形成的一种部门预算。它既是责任部门的工作目标,又是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的基本依据。
  第十四条 责任预算的编制与核定依据
  (一)国家关于金融、财会工作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年度信贷计划、财务计划、劳资计划及其他工作计划;
  (三)历史资料及其他相关因素;
  (四)当年的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 责任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各责任部门根据责任预算的编制依据及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责任预算报责任会计管理中心;
  (二)责任会计管理中心根据财务计划、内部定价及部门费用预算,审查各责任部门的责任预算并汇总,报责任会计领导小组审批;
  (三)责任会计领导小组审定全行及各责任部门的责任预算,并正式下达各责任部门执行。
  第十六条 责任预算的内容
  责任预算由责任预算指标及其编制指标的有关依据组成。
  (一)各部门责任预算指标的确定原则
  责任预算指标应简洁、具体、明确,以定量指标为主;符合平均先进的原则,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具有可控性和整体性,并与各部门的责任范围相符。
  (二)各部门责任预算指标的设置
  根据我行分工情况,各责任部门一般应分别设置以下指标:
  会计部门:内部利润、部门费用。
  计划部门:内部利润、部门费用、资金利用率、融资利润。
  信贷部门:内部利润、部门费用、存款费用率、贷款利息实收率、贷款逾期率。
  筹资部门:内部利润、部门费用、存款费用率、存款备付率。
  其他部门:内部利润、部门费用。
  内部利润和部门费用指标为基本指标,各部门均应设置,以充分体现责任会计的效益性原则。其他指标为专用指标,各级行可根据管理要求和本行实际灵活掌握。如有吸存任务的其他各部门,均可加设存款费用率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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