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关于公布首批“国家工科基础
课程教学基地”建设名单的通知
我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的通知》(教高司[1996]113号)发出后,各有关学校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积极申报基地建设项目,我委共收到申报材料108项。
为做好基地建设评审立项工作,我委组织专家组于11月2日至5日召开了专家组评审工作会议,专家组重点从改革思路、改革力度与改革方案可行性,原有工作基础,基地队伍等方面进行了评审。通过小组讨论,大组投票,提出基地建设建议名单。经我委研究决定批准45个点(其中我委直属学校22个,其他部委学校23个)为首批“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建设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为做好基地建设工作,请各有关高等学校按照我委《关于建设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的意见》的精神,从今年起对基地进行建设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工作。在基地建设中,应注意以基地建设的成果来带动本校其他基础课程的建设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主管部门及各校要落实专项资金投入,使这些基地早日建成并发挥作用。我委将对各基地的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评估,并根据检查评估情况决定每年的拨款数额及是否具备继续建设的资格。五年后国家教委正式验收,实现目标者将正式确认为“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
附:
首批国家工科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建设名单
数学
清华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物理
上海交通大学 北方交通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同济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
化学
华东理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浙江大学 湖南大学
天津大学 中南工业大学
石油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四川联合大学
力学
天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浙江大学 河海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工程制图
浙江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机械基础
华中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清华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重庆大学 西南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工业大学
电工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