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32号 1997年1月16日)
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批准“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100万股A股上网发行方案”的请示》(深国证[1996]63号)及发行方案,公安部《关于报送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网定价发行方案》(公企[1996]192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31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海南寰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核资报告、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报送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