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调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养老保险统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调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养老保险
统筹实施细则》部分条款的通知
(建总函字[1997]第24号 1997年1月19日)


  根据建设银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进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现对《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养老保险统筹实施细则》中有关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条款从1997年1月起调整如下: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总额(国家统计局规定口径)为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请及时转发所属分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