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A股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36号 1997年1月20日)
中国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
你公司《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上网定价发行工作的请示》(建总托函字[1997]3号)及发行方案,沈阳证监会《关于同意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A种股票上网定价发行的报告》(沈证监发[1997]5号)收悉。经研究,我会认为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众股(A股)1100万股。发行期间(3天)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请你公司在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商深圳证券交易所,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结束后15日内,请按规定将发行总结、核资报告、新股发行情况反馈表报送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