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一起存单案件中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一起存单案件中有关法律问题的答复
(银条法[1997]27号 1997年5月29日)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信实业银行深圳分行拒付存单有关问题的请示》(深人银发[1997]19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存单上没有记载存款人名称的,属于无记名存单。无记名存单仅凭交付即可转让,如果持单人善意取得,即应享有无记名存单项下存款之付款请求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