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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四川省达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四川省达县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民行批[1997]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达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达川市荷叶街迁至达县南外镇的请示》(川府发[1996]123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将达县人民政府驻地由达川市荷叶街迁至达县南外镇。搬迁所需经费由你省自行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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