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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全国学生近视眼防治工作公告

  辽宁省将“防近”工作列入班主任的工作计划,把学生近视眼的新发病率作为衡量班级工作成绩的指标之一。
  福建省在转发卫生部、国家教委《关于开展“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对“爱眼日”活动进行部署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利用“爱眼日”活动,对学生进行一次有关防治近视、沙眼和眼外伤等方面内容的健康教育。
  二、视力监测情况
  我委从1995-1996年度起,对全国学生视力监测点学校的视力检测时间、次数和上报内容等进行了调整或精简,大多数省市和学校都能按调整后的要求,对视力监测点校的学生进行视力监测,并按时汇总上报视力监测结果。
  到1997年1月底止,除河北、福建、湖北、广东、宁夏、西藏等六个省、区外,均按要求完成了视力监测并上报了视力监测结果。
  据统计,1996年度完成学生视力监测共279209人,其中男生146616人次、女生132593人次。学生视力不良率为36.50%、近视率为29.83%,其中小学视力不良率为18.06%、近视率为12.73%,初中视力不良率为46.29%、近视率为38.58%,高中视力不良率为64.28%、近视率为55.97%(见附件一)。
  与1995年度相比较,1996年度视力监测点校的学生近视眼患病率又有所下降,继续保持稳中有降的势头。但由于监测点校有所调整,其近视眼患病情况并不能完全反映全国的总体情况。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近视眼防治工作不能有半点松懈。
  三、关于今年视力监测及“防近”工作的意见
  1、我委从1995-1996年度起,对全国学生视力监测点学校的视力检测时间、次数和上报内容等已进行了调整或精简,即每省监测点校数为11所,其中小学5所、初中3所、高中3所;每年检测学生视力一次,检测时间为9-10月;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汇总上报时间为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内容为全国学生视力监测统一报表1、2(见附件二、三);报表2须由各省体卫处核对盖章以后上报。各省市要将调整后的要求及时传达到各监测点学校,使各监测点学校都能按调整后的要求,组织学生视力监测、汇总上报视力监测结果。
  2、要进一步提高视力监测工作质量。全国学生视力监测与公告制度已实施六年,大多数省、市已建立了视力监测点校,按时完成视力监测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此基础上提高监测工作质量,要结合视力监测工作的调整,对各监测点校负责视力监测工作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视力监测工作在原有基础上逐步规范化,在数据、资料的质量上有较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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