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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2月24日,实施日期:2011年2月24日)宣布失效

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扶贫
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
和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通知
(1997年4月22日 教民[1997]5号)


  国家教委、国家民委关于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的通知。
  为贯彻中央扶贫工作会议精神,1996年11月,国家教委、国家民委联合在深圳召开了全国教育对口支援协作第二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1993年以来全国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工作的经验,调整了教育对口支援协作关系,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全国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东西部的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和繁荣,是党和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贫困地区中大多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这些地区为新中国的建立、保卫祖国边疆、支援全国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如这些地区的贫困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变,势必影响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和边疆的巩固,还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步伐,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是治国安邦的大事。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好扶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贫困地区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技教育滞后,劳动者素质偏低。贫困地区要尽快解决温饱,改变落后面貌,关键是要加大教育科技的扶贫力度,把扶贫开发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组织沿海发达地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是全国贯彻中央开发式扶贫方针的重大措施。发展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除了当地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国家的大力扶持外,还需要沿海发达地区给予积极支援和帮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和民族工作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精神,充分认识教育扶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加大帮扶力度,努力为我国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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