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216号 1997年5月12日)
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山西省体改委《关于同意设立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晋经改字[1992]44号)、电力工业部《关于下达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股票发行计划(中央部分)指标的通知》(电计[1996]108号)、《关于增加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股票发行计划指标的通知》(电计[1996]8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配给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额度的批复》(晋政函[1996]77号)及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商请复审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申报材料的函》(晋证办函[1997]15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漳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原内部职工股占用额度上市2500万股(共占用额度4000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2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披露其发行申请已获得我会批准及其选定的上市地点,并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