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实施计算机集成制造
系统CIMS应用示范工程的若干意见
(1997年5月27日)
为了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运用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以下简称CIMS)推动我国产业高技术化和实现CIMS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现就“九五”期间实施CIMS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应用工程)提出若干意见。
一、把应用工程摆在科技工作的重要位置
1、工业现代化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民族繁荣昌盛的基础,是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目前,我国的整体工业水平与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差距。面临激烈的国际竞争,我国企业迫切需要提高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CIMS是企业组织、管理和运行的新模式。它综合运用现代制造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技术和管理技术,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人、技术、经营管理,以及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有机集成,并实现企业整体优化,从而达到产品上市快、质量高、成本低和服务好,使企业赢得市场竞争。国家“八六三”计划CIMS主题的应用实践证明: CIMS是现代制造领域中卓有成效的技术,是加快我国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技术手段。
2、应用工程是国家科委“九五”期间重中之重项目,其主要任务是:
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技术改造,结合重大工程项目,在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简称地方和行业)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应用工程项目,并保证150-200家企业取得明显稳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提供有力支持,加速企业创新机制的建立,切实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出一条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信息化和现代化道路,促进我国CIMS相关高技术产业的形成。
3、地方和行业要充分认识应用工程的重要性,并将其列为本地方或本行业的科技工作重点。
4、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阵风”和“一刀切”,按照需求牵引、重点示范、逐步推广的方针,做好应用工程工作。
二、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业和地方的作用
1、成立以国家科委主管主任担任组长的应用工程领导协调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应用工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