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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海通证券
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1997年6月11日)


通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最近,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对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公司)违规炒作上海石化股票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已查实海通公司以下违规行为:
  一、大量持有上海石化股票,违反了持股量不得超过公司资本金30%的规定经查实,海通公司在1996年9月至12月26日期间,集中巨额资 金以36个帐户连续大量买进卖出上海石化股票。累计买入3.l亿股,卖出2.1亿股,动用资金10亿元,占其注册资本10亿元的100%。海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关于“同一证券的持有量不得超过公司资本金的30%”的规定。
  二、集中大量资金,操纵市场
  1996年10月7日,海通公司持有上海石化股票为795.6万股,当日收盘价为4.89元。从10月8日开始,该公司持续大量买入上海石化股票。8日至l1日,分别买入3138万股、2449万股、3959万股、3265万股,占当日市场该股票成交股数的比例分别为42.6%、31.6%、21.8%,持仓量达到7889万股。这四个交易日该股票的收盘价分别为5.03元、5.14元、5.48元5.99元。
  10月16日至23日,海通公司持有上海石化股票由6291万股增至8300万股,该股票收盘价也由6.58元升至8.16元。10月24日和25日,又连续买入5738万股和2649万股,占当日成交量的比例分别为67.5%和33.9%。
  从10月8日到25日,海通公司累计买入上海石化股票2.61亿股,卖出1.13亿股,动用资金在10亿元以上。
  另外海通公司在大量自营上海石化股票期间,曾有30个交易日以自己不同的帐户对该只股票作价格、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例如10月10日,该公司用12个帐户买入3959万股,同时用另外2个帐户卖出3714万股;14个帐户的买入卖出指令在当日14时9分58秒到14时50分55秒内连续打入,并在14时52分55秒前全部成交。海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禁止证券欺诈办法》)第七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取利益或者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规定,构成《禁止证券欺诈办法》八条第(五)项所述“以抬高或者压低证券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交易某种证券”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 》)第七十四条第(三)项所述“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股票市场价 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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