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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推行聘用合同制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下发《中国科学院推行聘用
合同制的宣传提纲》的通知
(人字[1997]210号)


院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推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的宣传并指导各单位做好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现将《中国科学院推行聘用合同制的宣传提纲》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实施聘用合同制过程中,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广大职工对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使全体人员能够理解、支持和参与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

                          一九九七年七月八日

中国科学院推行聘用合同制的宣传提纲


  自1996年起,我院开始在新进人员中推进聘用合同制。在“九五”期间,还将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这是我院在用人制度方面的根本性改革,也是搞活研究所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使推行聘用合同制工作稳步、顺利地进行,并得到研究所和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现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什么是聘用合同制
  聘用合同制是事业单位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定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合同制是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将竞争机制引入用人制度,打破干部终身制,初步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的一种新型的用人制度,它对研究所和研究所的各类人员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为什么要推行聘用合同制
  建国以来,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单一的计划经济环境,只采纳固定的用人制度,而排斥其他方式.所以,各类人员一经录用便形成终身制.这种“终身录用制”的弊端随着改革开故的不断深入日益明显,特别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旧体制下用人制度的矛盾更加突出,主要表现在:
  1.原计划经济体制上的统包统配政策,一方面使职工就业没有自己的选择,到哪一个研究所和岗位都是行政命令决定,即使这个单位不适合自己的专业和特长也要服从统一的安排;另一方面,又使职工进到研究所后就一把交椅坐到底,“能进不能出”,即使一部分人不再适合在研究所从事科研或管作,也可以固守“铁饭碗”,这样就使研究现队伍臃肿、人员老化和人浮于事的现象,与此同时,由于受到编制的限制,研究所又不能及时补充需要的优秀人才,因此就形成,让走的走不了,要进的进不来的死水一潭的局面。
  2.随着改革开放,-些外资、合资或个体经营的企业迅速发展,由于受到各种利益驱动,研究所内一部分有活力的人员无序地向经济收入高的三资企业流动,造成人才流失。而对于职工的这种“流动”,研究所非常被动,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动权实际上在职工个人,研究所对职工难以有调控权。少数人想走就走,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有的“不辞而别”,有的人事关系固定在研究所,而人却长期在外干活,还有的私自带走研究所的研究资料和技术成果,这种损害研究所利益的行为既不受法律约束也难以受法律制裁,这对研究所的严格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 3.由于旧有体制的“岗位”和“效益”脱钩,所以“干好干坏一个样”,在重要岗位上努力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人不能获得高的报酬,而在一般岗位上业绩平平的人员也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这实际上是对努力工作的人员的“处罚”,对表现一般的人员是一种“奖励”。这种不能按劳取酬的状况不仅极大地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使“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和“安于现状、不求发展”的现象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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