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总会关于认真贯彻国发[1997]10号文件的紧急通知
(纺办[1997]9号 1997年3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轻)工业厅(局、总会、公司),江苏、浙江、安徽、山东、广东、四川、宁波、重庆丝绸公司,天津服装联合总公司:
国务院3月2日发出《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是为规范企业破产,鼓励企业兼并,对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企业优化资本结构和转换经营机制而制订的。这个文件是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调整重组的关键时期的重要决策,为国有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按不同情况指出了明确的出路,当前发布实施《补充通知》也是纺织行业实现结构调整、摆脱困境、走上良性发展的良好机遇。
根据国务院将纺织行业做为重点扶持解困行业的精神,中国纺织总会正在会同国家经贸委及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政策方案,10号文件是制订纺织行业解困扭亏措施的重要依据。鉴于全国执行《补充通知》是以试点城市为单位,有计划的进行,中国纺织总会要求各级纺织行业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认真学习10号文件精神,掌握政策实质、具体要求、操作办法和总体工作程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抓紧落实10号文件所要求的各项工作,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扎扎实实按10号文件精神办事。要把落实10号文件精神同落实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结合起来,用文件的精神武装广大纺织职工,正确认识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经济运行中的实际问题,实事求是的分析纺织行业面临的困难和摆脱困境的根本出路,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树立信心、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好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争取用二三年的时间取得明显成效。
(二)摸清本地每一个国有企业的底数,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负债结构、职工状况等各个方面情况。底数必须真实,概念清楚,防止弄虚作假,例如盈亏状况,不仅要掌握明亏,还要掌握潜亏。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规范破产、鼓励兼并、富余职工实施再就业以及纺织行业压缩淘汰落后设备的有关要求。对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尽快制订出城市整体调整和对企业分类指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