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
《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的意见
(建总发字[1997]第1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原则》是防范金融风险、健全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为认真贯彻执行该《指导原则》,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在全行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
2.确保我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在全行得到全面严格的贯彻执行;
3.确保全行严格按照总行的授权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
4.确保全行依据总行授权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的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保证业务稳健运行。
二、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控制的工作重点
(一)授权管理工作
1.严格授权和转授权工作程序:授权书和转授权书、再转授权书严格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制度》规定的时间制发;授权权限和授权书格式的变更必须严格按照授权制度的规定进行。
2.维护《中国建设银行法人授权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授权规定,严禁超越授权进行业务活动;对于未在授权书中加以限制又未进行授权的其他经营业务,各行可在法定范围内行使经营权,但严禁以此为借口超越授权开展经营活动。
3.对授权制度的落实情况,总行将由办公室、审计、监察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4.对于超越授权行为,总行将依据规定严厉处罚。
(二)资金计划工作
1.严格管理资金交易:严格按照授权进行同业资金拆借业务;坚持授权审批与具体经办分离、前台与后台分开的原则;上级行应对下级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规范资金调拨程序:实行记帐、复核、处长及主管负责人的调拨资金程序;建立台帐,记录每日资金活动;定期进行帐务核对;实行责任分离制度,调拨与帐务记录相分离、审批与具体经办相分离、计算机处理系统的技术人员与业务经办相分离;加强资金头寸的管理和监控,定期进行资金科目的检查。
3.严格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各一级分行按月、按季对各项指标进行自我监测与考核,定期对自身的信贷资金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总行。
4.严格利率管理:严格执行利率政策;各一级分行制定和调整的内部资金调拨利率应上报总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