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训练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许多地区认真解决了训练中心挂牌不培训或将其挪作它用等问题,如,山东省烟台市在这次评估中收回训练用房3500平方米;青海省纠正了将训练中心作为家属宿舍及用于其它非教学活动的问题。
  4.促进了就业训练各项政策的落实。在这次评估工作中,许多过去感到棘手的问题,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如经费来源、人员编制、税收政策等问题。贵州省争取到了134万元的就业训练经费,是一九九一年的两倍;福建也比一九九一年增加了100万元训练经费;四川、湖北、陕西等地较好地解决了就业训练中心人员的编制问题。如,湖北省宜昌市9个县的就业训练中心编制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广西、福建解决了个别训练中心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山西省落实了经费来源,使60%以上的就业经费真正用于就业训练;山东省对就业训练中心实习场地的税收政策有了新的规定。
  会议对评估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比如有的地区领导对训练中心工作还不够重视;有的训练中心训练设施不配套,训练与实习场地不够落实;有的教学设备利用率较低,训练质量不高,等等。会议要求各地应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要克服消极等待、徘徊观望的思想,本着讲求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抓好配套、理顺关系、落实政策,把就业训练工作扎扎实实地搞好。
  会议对劳动部重点训练中心的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申报的部重点训练中心由各大区组织进行核查,除严格按照部颁就业训练中心评估的标准外,还要特别考察以下四方面的内容:1.训练质量(就业率和等级考核率高于平均水平;社会有关方面对就业训练质量反映较好);2.训练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主要看培训率,即看对需要培训的劳动者进行就业训练的覆盖面;经济效益主要是指学员通过生产实习操作,取得的经济效果);3.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主要考察设施配套情况、管理水平及有无发展后劲);4.训练中心的作用(主要看其对当地职业技术教育和当地经济建设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
  与会同志还认真分析和研究了就业训练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
  会议认为,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而形成的企业自主用人、个人竞争就业的新格局,必然对就业训练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就业训练工作无论是从观念、作法上,还是从规模、质量上,都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特别是训练中心经费不足,手段落后,师资力量薄弱,实习场地缺乏等问题,客观上也制约了训练中心的发展。必须采取相应对策改革和完善就业训练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