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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部印发《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劳息字〔199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促进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开展,使信息系统建设适应改革开放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将《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在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

                     劳动部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宏观调控的任务更加艰巨,经济和劳动工作对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多,对信息的数量、质量、时效性和信息处理、分析的手段,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劳动部门进行科学决策不可缺少的支撑条件,劳动管理系统的建设要跟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十年来,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三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扩大,促进了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发展。但目前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在思想上对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信息流通不畅;视公用信息为部门所有的非一体化意识和作法比较普遍;信息工作人员结构不够合理,缺乏既懂劳动业务又懂信息系统管理的复合型技术人材;系统建设、运行和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不稳定;有些单位设备配备不按统一规定办,有的设备利用率不高,有的把计算机仅当打字机用;信息的采集和信息源单位的组织不能满足劳动工作的需要,信息资源的开发需要进一步扩大;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整体优势有待进一步发挥。
  为实现《劳动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提出的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和目标任务,配合三项制度改革、计划体制改革和劳动统计工作,并使劳动部门在实现职能转变后,能够做好宏观调控和协调、服务工作,对加强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劳动管理信息系统是一项大型系统工程。劳动工作所涉及的各项业务需要由一个一体化的系统来支持,而系统的建设又需要各业务部门的参与和合作。因此,树立一体化的思想,大家共建和共用一个系统,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使劳动工作高度协调、配套的前提条件之一。
  二、加强系统建设的基础工作。各单位应按照劳办息字〔1991〕8号文件要求,明确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和负责人;积极开辟经费渠道;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既懂劳动业务,又懂计算机技术的跨学科人才;注重用户培训,特别是对利用信息进行决策的各级领导同志的短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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